各設區市水利(水務)局,楊凌示范區水務局、韓城市水務局,廳設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水利部《關于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全面推進和加強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充分發揮,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陜西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試行)》。經2023年7月27日省水利廳廳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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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水利廳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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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2023〕1號)
陜西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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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科學評價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發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已建成運行的大中型水庫、水閘、泵站、灌區、調水工程以及3級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標準化管理評價工作。其他水庫、水閘、堤防、泵站、灌區和調水工程參照執行。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以下簡稱標準化評價),是指按照評價標準對工程標準化管理建設成效的全面評價,主要包括工程設施、安全管理、運行管護、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
??????第三條?標準化評價應遵循分級負責、定期評價,堅持標準、科學賦分,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全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和評價,組織開展省級標準化評價工作。
??????各設區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和評價相關工作。
??????省水利廳直屬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所屬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和評價相關工作。
第二章??評價標準
??????第五條?標準化評價按水庫、水閘、堤防等工程類別,分別執行相應的評價標準(見附件1-3)。
??????泵站、灌區、調水工程評價標準由省水利廳另行制定。
??????第六條?申報省級標準化評價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程(包括新建、除險加固、更新改造等)通過竣工驗收或完工驗收投入運行,工程運行正常;
??????(二)水庫、水閘工程按照《水庫大壩注冊登記辦法》和《水閘注冊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注冊登記,堤防工程按規定完成信息登記;
??????(三)水庫、水閘工程按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和《水閘安全鑒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鑒定,鑒定結果達到一類標準或完成除險加固,且滿足安全運行要求,堤防工程達到設計標準;
??????(四)水庫工程的調度規程和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經相關單位批準;
??????(五)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已劃定,近三年內工程管理范圍內無新增違法建筑物、構筑物;
??????(六)工程管理單位已完成標準化管理自評。
??????第七條?省級標準化評價實行千分制評分。得分在900分以上為標準化管理一級工程, 800分至900分為標準化管理二級工程,700分至800分為標準化管理三級工程,低于700分為標準化管理不達標工程。
第三章??評價程序
??????第八條?標準化評價包括自評、申報、評價三個階段:
??????(一)自評: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開展自評;
??????(二)申報:對自評達到合格標準的,報歸口所屬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向有評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三)評價:有評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價,公布評價結果。
??????第九條?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水利工程申請省級標準化評價申報工作。
??????省水利廳直屬工程由工程管理單位自評后,直接申報省級評價。
??????第十條?水利工程通過省級標準化評價,并按照水利部標準自評結果達到920分以上,且主要類別評價得分不低于該類別總分85%的,可申報水利部評價。
??????省水利廳負責全省水利工程申請水利部評價的初評、申報工作。
??????第十一條?對綜合性水利工程原則上按照對應的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對其所涵蓋的每個工程分別進行評價。綜合性水利工程同屬一個管理單位的應同步推進標準化管理,同步評價。
??????堤防工程標準化管理實施和評價按管理單位所管轄的河段整體進行申報。
??????第十二條?通過省級評價的工程,由省水利廳每五年組織一次復評,并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復評或抽查結果,省水利廳予以通報。
???????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水利廳直屬工程管理單位應在工程復評上一年度向省水利廳提交復評申請。
第四章??評價實施
??????第十三條?省水利廳建立省級標準化評價專家庫。從專家庫抽取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評價專家組的三分之二,被評價工程所在市或所屬管理單位的評價專家不得擔任評價專家組成員。
??????第十四條?標準化評價應成立評價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專家組應包括工程設施、運行管護、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專業的人員。專家組人員應熟知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具有豐富的工程管理知識和管理經驗。
??????第十五條?評價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分工審核,通過查看現場、查閱資料、座談交流等方式,對照評價標準逐項評議賦分,形成評價意見。
第五章??評價結果及運用
??????第十六條?通過專家組評價賦分達到省級評價標準的,提交省水利廳會議研究審定,分別認定為省級標準化管理一、二、三級工程,并進行通報。
??????第十七條?通過省級評價的工程,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取消。
??????(一)未按期開展復評;
??????(二)未通過復評;
???????(三)工程安全鑒定為三類及以下(不可抗力造成的險情除外),且未完成除險加固;
??????(四)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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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嚴重運行管理問題;
??????(六)發生其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重大事件。
??????第十八條?評價不合格或被取消省級評價結果的工程,評價組織單位應提出整改意見,責令工程管理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可重新提出評價申請。評價仍不合格的,由評價組織單位進行約談。
??????第十九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激勵機制,將評價結果作為考核激勵、評優樹先、經費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3年7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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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陜西省大中型水庫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docx
2.陜西省大中型水閘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doc
3.陜西省3級以上堤防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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